1947年7月17日—9月13日,中共中央工委在西柏坡召开党的全国土地会议。会议通过了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,10月10日,由中共中央公布实行。土地法大纲规定了没收地主阶级土地、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,是在全国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纲领。
素材来源:《中国共产党历史大事记》、学习强国
编辑:尹洪梅 审核:李庆宇
1947年7月17日—9月13日,中共中央工委在西柏坡召开党的全国土地会议。会议通过了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,10月10日,由中共中央公布实行。土地法大纲规定了没收地主阶级土地、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,是在全国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纲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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